招標編號: QXZB-2017-48號
一、招標條件
淇縣國土資源局辦公樓節(jié)能改造項目已由淇發(fā)改[2017]31號文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國家專項及自籌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淇縣國土資源局,招標代理機構為北京恒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工程名稱:淇縣國土資源局辦公樓節(jié)能改造項目;
2.2建設地點:淇縣紅旗路中段;
2.3建設內容:外墻保溫改造;門窗工程;屋頂保溫防水工程;拆除工程;電器工程改造;給排水系統(tǒng)改造等。
2.4計劃工期:90日歷天;
2.5招標范圍: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所示內容;
2.6資金來源:國家專項及自籌資金;
2.7投資金額:約380萬元;
2.8標段劃分:一個施工標段;
2.9質量要求: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房屋建筑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工程業(yè)績要求:自2014年1月1日以來的類似房屋建筑項目業(yè)績(需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中標通知書);企業(yè)信譽良好,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項目經理應具有在本單位注冊的房屋建筑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并持有有效地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擬派注冊建造師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職務。在投標截止日前120天內,有在其他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經理任職變更事項的,應在投標文件中說明并提供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相關證明材料。
3.3投標人須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yè)注冊地檢察機關出具的有效期內含有投標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及擬派項目經理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開具時間需在招標公告期內,有效的放入投標文件正本)。投標人未被列入最高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提供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信息截圖,并提供投標人承諾書,投標人對承諾書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承諾投標人承擔全部責任)。投標人無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曝光(提供投標人承諾書,投標人對承諾書真實性負責,提供虛假承諾投標人承擔全部責任)。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四、評標辦法
本項目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審法。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評標時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
五、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凡符合資格要求的投標人,請于2017年7月17日 - 2017年7月21日在《鶴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ggzy.hebi.gov.cn/tpfront/)網站附件下載:【附件一:招標文件;附件二:施工圖紙;附件三:工程量清單】。
5.2 招標控制價詳見招標文件
5.3招標文件售價:1000元/套,售后不退,遞交投標文件時交納。
5.4答疑文件及招標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將在《鶴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淇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發(fā)布,投標人應隨時關注,自行查閱,招標代理機構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標人確認。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fā)出的公告為準。因投標人未能及時查閱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六、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6.2投標文件遞交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鶴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淇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上發(fā)布,其他網站轉載只供參考,招標人不承擔責任。
八、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淇縣國土資源局
聯(lián) 系 人:王主任
聯(lián)系電話:03927291389
代理機構:北京恒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史女士
聯(lián)系電話:18503927596
地 址:鶴壁市淇濱區(qū)觀景大廈11樓1110室